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7月10日,十一届长宁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巡视工作新的五年规划部署要求,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全面准确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履行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使命。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巡视巡察工作。要心怀“国之大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要坚持人民立场,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会议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精准把握区委巡察工作实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扣职能职责和能力作风,找准体制弊端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精准聚焦、持续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巡出实情、察出问题,当好区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会议宣布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7月中旬至8月上旬,区委4个巡察组将对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和区城管执法局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区委巡察组和区审计局对区发改委开展巡审联动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相关领导,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区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以及本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