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2024年4月下旬,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对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2024年3月18日,区委4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全面展开。
区委巡察组按照政治巡察“四个聚焦”的具体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全面开展政治监督,一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四是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巡察工作重点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区委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欢迎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以及区委巡察组开展监督。
巡察期间设专门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中共长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