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长宁区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反馈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2日
近期,十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依次向6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今年7月下旬至10月下旬,十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对新华路街道、华阳路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虹桥街道、新泾镇等6个街镇党(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以“巡街带居”的方式对下属126个居民区党组织开展了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区委三个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及落实上次巡察整改等情况。
巡察反馈会上,区委各巡察组肯定了各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各自工作领域等方面的成绩。重点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有的单位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有的单位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有的单位制度意识不牢固,制度执行存在偏差;有的单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认识不深刻,源头预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解决群众诉求等方面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对管辖企业经营活动监管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有的单位对部分领域和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存在项目监管不够严格等情况;有的单位纪工委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防控不够敏锐;有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充分,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不深入;有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发扬民主集中制不充分;有的单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工作不够坚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严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有的单位对上次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同时,巡察组对于一些问题反映,已按规定转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各单位的巡察反馈会,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区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汇报的有关讲话精神。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工作措施,细化整改任务,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韧劲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拓展思路、提升标准,从推动全区工作的大局出发、从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化改革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态,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好。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强的政治定力,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不隐瞒、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固化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