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时间:2021-04-08
3月24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会议邀请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绿色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专家、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授等组成的7人专家组,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宣教中心汤庆合主任、编制单位市环科院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规划》客观评价长宁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与问题,全面准备分析了“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展望了未来五年发展机遇,为规划目标、指标的设置和具体任务的部署提供了技术支撑。《规划》编制围绕国家、上海市及长宁区发展总体要求和相关专项领域规划的核心思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发展战略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源头防控,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持续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内涵,打造高质量绿色生态空间和保障措施”四大板块任务。
与会专家和领导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规划编制研究基础扎实、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既客观公正地总结了五年取得的工作成效,又全面准确指出当前存在问题;既充分衔接了市级工作布署,又展示了长宁区特色工作;既包含了传统领域推进项目,又布局了新时期新阶段任务,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指导引领长宁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同时建议加强规划保障措施,做好归纳总结,体现长宁特色、特点、特长;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知蓝图;落实规划,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并做好规划的修改完善和上报工作。
《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从2020年5月开始的,本着开门办规划的原则,通过有序开展资料收集、部门调研、网上征求意见、召开专家意见征询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凝聚智慧,通过积极对接市区专项规划,反复与区相关委办局对接项目、指标,科学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征求意见方案,经过四轮征求意见,不断完善、修改,达成广泛共识,形成了规划评审稿。
下一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将落实评审专家组意见建议,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聚焦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水、气、土等专项任务,细化对标项目、分解部门责任、确定时间节点、确定项目清单,完成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更科学合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