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长宁区纪委监委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1.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工作人员朱逸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卡券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朱逸峰在负责指导某小区业委会换届改选及业委会日常工作期间,以沟通业委会工作为由,9次接受时任该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某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王某给予的购物卡、礼券,共计人民币12550元。2022年9月,朱逸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上海新锦华超市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张黎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9年至2020年,张黎宇作为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将公司超出考核指标的部分营业收入,通过行政账户转至工会账户,提取现金后,以节日慰问的名义违规发放现金福利,共计75520元。2023年4月,张黎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绷紧纪律作风弦,管好自己的朋友圈、交往圈,慎独慎微,严以律己,争做遵规守纪的标杆和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节日多发问题,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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