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与个体经营者石某消费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2022年02月10日
丁某与个体经营者石某消费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长宁区联调委驻法院窗口 朱玲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某个周末,丁某经过某母婴用品经营店。店橱窗的广告牌非常醒目,门店的服务员热情的为丁某介绍了适合婴幼儿早教锻炼的游泳训练计划和课程,并承诺今日现场支付可以参加品牌优惠活动,赠送多次游泳课次。丁某冲着当事店家的品牌效应,在店家没有出具发票的情况下,用支付宝转账支付了3800元,办理了61次的宝宝游泳服务金卡。
开始,丁某每周二带着孩子来到店内游泳戏水锻炼。后疫情来袭,游泳课暂停了。待到疫情散去,丁某再次带孩子去,店里泳池设备都不见了,人去楼空。游泳卡只消费了11次,卡内还剩余50次,店就关张了。为了维权,丁某四处打听,并且微信联系了同时参加幼儿游泳训练购买消费卡的其他家长,发现有很多和她碰到同样问题的家长。既然门店关了,就找该母婴用品经营店的品牌商。结果多次致电,才发现该店系加盟品牌店,实际经营人为石某,是个体工商户。因为疫情,支付不出房租和人工费、设备费,已经工商注销了。丁某和其他家长只能一纸诉状于2021年将个体经营者石某诉至长宁法院,要求其退还预付消费付卡内未消费的金额3114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调解过程
调解员在接到案子后,首先听取了原告的陈述,原告表示自己向被告经营的门店预付了费用,双方是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应该保证孩子的正常游泳消费,现在被告不能正常经营,那就理应退还原告未使用完的课程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现在被告避而不见,款项也不退还,使原告蒙受了经济损失,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经过三番五次催讨无果才诉至法院。
调解员通过原告提供的线索,终于联系到了实际经营人石某,了解到一些情况:被告石某辩称自己本想趁年轻搞点事业,付了几十万加盟费,租了房屋,前期投资不小,店才开了半年,刚刚开始盈利。无奈疫情来袭,相关部门根据防疫需要,责令门店关闭,自己不得不暂停营业。可是房子是向房东租赁的,房租不能不付,员工工资也必须发放。去除所有应付款,自己已经身无分文,为了止损只能注销了个体工商户,自己现在正在其他公司打工谋生。这边家长们也是网上网下盯着催,自己实在没有办法一次性退还原告钱款,因为还有其他十几张消费卡也是这种情况。门店不能经营不是他主观故意为之,实在是不可抗力的疫情原因,自己还要偿还其他欠款,希望能够得到原告的谅解,虽然工商已经注销,但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已表示愿意以个人身份承担退还钱款的责任,希望原告能够给予一点时间,分期分批退还卡内余额,望原告不再追究其违约责任。
调解结果
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工作:因为年初的疫情爆发,使我们原来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也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更是为了孩子的安全。游泳培训课暂停营业这是非常正确有效的措施。相关部门根据防疫需要,门店虽然关闭,但是房租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也必须发放,被告面临较大的经济困难。原告现在因预付卡还有尚未使用完的剩余钱款要求被告退还并无不妥,虽然被告的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但被告愿意以个人的身份来偿付剩余的钱款,这是一个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姿态,原告应该看到被告的诚意,被告是带着诚意来调解的。疫情的确给被告的经营带来的很大的影响,但疫情终将散去,现状是一天比一天好,被告正在外打工,积极还款,希望双方都能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调解员帮双方当事人核对了消费卡内实际剩余款项,并剔除买赠活动的部分卡次对应的现金。
通过调解,原告最后同意放弃追索违约金,理解被告的处境,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应退还原告消费卡内余额人民币3000元,分三个月退还,每月月底前还款1000元。
同时被告还向调解员咨询了疫情中涉及的其他纠纷关系等问题,调解员也耐心地一一解答。
案例点评
这一起消费服务合同纠纷的特点是被告的违约不是其个人主观上的故意,而是全球范围内爆发的疫情所致,是被告无法掌控的。调解员在调解中抓住了这个致服务合同不能履行的关键点,向原告进行解释,同时指出了原告有权就消费卡内剩余款项,要求被告予以退还。被告虽然因疫情无法正常营业,其也有一定的损失,考虑到他还有其他学员的退款问题需要解决,故被告提出的分期退还原告余款的方案也得到了原告的认可,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三期退还原告消费卡内的剩余现金。一起疫情影响下的婴幼儿消费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化解。
由于该案得到妥善解决,其他消费者当事人了解法院做的工作情况后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多起同类纠纷得以一并得到处理,有效地化解了一批因疫情产生的纠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