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4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提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领域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红十字会火灾应急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及市、区应急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长宁区红十字会工作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长宁区红十字会机关及各街道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开展灾情接报、研判上报、救援调度、物资调拨、救助实施、信息发布及灾后评估等全流程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二、灾情接报与核实研判

(一)灾情接报

区红十字会接到基层红十字会灾情上报后,应第一时间登记灾情信息,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受灾人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当前救援需求等基本要素,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二)灾情核实

区红十字会应立即通过街道红十字会、现场救援人员及相关部门等多渠道核实灾情真实性,掌握灾害规模、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为后续研判提供可靠依据。

(三)灾情研判

在核实灾情基础上,区红十字会应迅速组织研判,综合评估灾害等级、救援需求及本级处置能力,就是否需要向上级红十字会逐级上报作出判断。

经研判认为无需上报的,由区红十字会直接指导街道红十字会按照《上海市红十字会火灾应急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救助工作;经研判认为需要上报的,立即启动逐级上报程序。

三、分级响应与逐级上报

(一)逐级上报

对需要上报的灾情,区红十字会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灾情信息及救援需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上报内容应包括灾害基本情况、已采取措施、当前需求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响应启动

逐级上报后,根据灾情实际需要,区红十字会同步启动以下响应措施:应急救援队集结待命、备灾物资调拨申请、信息发布及社会募捐等,各环节并行推进、协同联动。

四、应急救援队伍调度

(一)队伍集结

根据灾情需要,区红十字会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队进入集结待命状态,做好人员、装备及后勤保障准备,确保随时能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二)实施救援

应急救援队根据现场救援需求,在统一指挥下开展生命救援、伤员转运、临时安置、心理疏导等救援工作,与消防、医疗、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救援合力。

五、物资保障与调拨

(一)本级物资调拨

区红十字会根据灾情评估和救援需求,第一时间调拨救灾物资,确保物资及时送达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二)上级物资申请

当本级备灾物资不足以满足救援需求时,区红十字会应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申请调拨物资,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及送达时限,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和发放工作。

(三)物资管理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去向可查。物资发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保障受灾严重、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

六、基层救助指导

区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全过程中,应加强对街道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督促街道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上海市红十字会火灾应急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救助工作,规范救助标准、简化救助流程、提高救助效率,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妥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七、信息发布与社会募捐

(一)信息发布

根据灾情发展和救援工作需要,区红十字会应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灾情信息和救援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社会募捐

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区红十字会可依法依规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募捐活动应坚持自愿原则,规范募捐行为,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公示和使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灾后评估与收尾

(一)灾情稳定评估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后,区红十字会应组织开展灾情稳定评估,全面梳理受灾情况、救援成效及存在问题,准确评估灾后需求,为后续救助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二)结束救援

经评估确认灾情稳定、救援任务完成后,区红十字会按程序宣布结束应急救援状态,应急救援队有序撤收,物资清点归库,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

(三)信息公开

应急救援结束后,区红十字会应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救灾款物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为应急救援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注重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队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实战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盘点更新,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三)严格纪律要求

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附则

本指南由长宁区红十字会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市相关政策调整,本指南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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