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15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3年6月26日至7月14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长宁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今天(9月15日)下午,长宁区召开了2023年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会。

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倪耀明、副组长张政,长宁区委书记张伟,区委副书记、区长侯继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区政协主席洪流,区委、区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区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会议由侯继军主持。 

反馈意见指出,近几年,长宁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还不匹配,对标中央和本市要求、所承担的责任使命、人民群众的期盼、国际精品城区的定位仍有差距和短板。倪耀明对长宁区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张伟代表区委区政府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坚韧的决心落实督察整改,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落细督察整改各项任务,高质量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从严从实的举措完成整改任务,深入反思、深刻警醒,逐个对照、逐一剖析、逐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注重标本兼治,以常态长效的机制用好督察成果,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更加坚定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