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四措并举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为贯彻《网络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要求,长宁区委网信办和区数据局牵头,全面推进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一、部署网络数据安全重点工作

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区委网信办、区数据局召开长宁区党政机关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部署会。由区委网信办介绍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并作部署;由区数据局向各相关单位部署本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和重要数据识别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基本原则、细化工作要求、落实监督保障、推动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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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区数据局会同区委网信办重新修订《长宁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长宁区公共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管理办法》《长宁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完成区内各单位征求意见工作,并编制《长宁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三、完成本年度区级数据分类分级工作

区数据局依据《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引》等各级数据分类分级指导规则,对本区新归集数据进行数据安全分级标识,并根据数据分类信息持续完善区级数据专题主题库建设。

四、启动长宁区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中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区委网信办组织对长宁区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中台)进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重点聚焦区数据局数据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对个人信息类数据的全过程管理、使用和安全策略及措施落实全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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