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数据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本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1家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5年以上,熟悉长宁区情和致力于长宁发展,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未受过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学、数据发展管理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组建律师团队为本单位提供服务,推荐2名熟悉政府机关法制、数据发展管理业务的专业律师作为固定法律顾问,保证及时响应、高质量交付。
(五)律师团队未在3个以上的党政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参与起草、审核各类合同,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六)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可以按要求列席相关办公会议,或者参加有关专题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八)本单位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本单位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小组,由局领导班子、办公室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填写《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nqsjj@sina.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选聘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提交申请表的候选律所及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品行作风等作出综合评审。
联系电话:黄老师 5238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