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件标题:拼多多商家恶意欺诈,请求行政部门处理。
- 内容:拼多多订单号220206-625984224853814,2月6日下单购买,价格739元。页面约定2月16日前发货。2月13日商家发货,中通快递78253489983764。2月17日异地虚假签收,联系派件网点了解,该快递是空白无实物。2月18日,联系拼多多平台客服,要求退款且处罚。之后没有回复,直到2月28日,拼多多自动确认收货。3月7日,联系拼多多平台客服要求退款。3月12日,拼多多客服告知已过售后期,商家拒绝退款。3月24日,联系微信支付举报拼多多诈骗,之后拼多多给我办理退款739元。 从始到终,商家从未主动补发商品或者退款,我认为拼多多商家存在恶意欺诈的行为。请求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拼多多欺诈行为予以立案,并赔付本人三倍货款,即2217元。
- 提交时间: 2022-03-25 10:30:1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
2022-03-28 16:04:19
关于投诉举报事项,请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页端【http://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