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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 办件标题:商业用地40年到期后续费标准
  • 内容:商业用地40年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延长使用年限,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 提交时间: 2024-02-22 17:19:5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 2024-02-28 15:28:21

    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受让人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出让人应当与受让人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由受让人按规定支付出让金。

    出让金金额需经专业机构评估,并经出让人集体决策和同意后确定。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