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房更新[2024]12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业主完成意愿征询等工作后,街道(镇)指导业主委员会和居(村)民委员会在小区范围内将业主意愿征询结果进行公告。各街道(镇政府)负责所在街镇加装电梯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