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03-07

  • 咨询标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如何认定?
  • 回复内容:1、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 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3、因遭受监护人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监护不当情形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困境儿童可由其监护人或为其提供实际照料的祖辈、亲属朋友、相关单位或组织(因监护不当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的,监护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向被保障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022年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为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