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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管理办法(草案)》问卷调查表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您好!感谢参与《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无记名的方式,所有答案只用于统计分析,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和真实想法填答。您的支持是我们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的最大动力,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征集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2日。

便民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升决策事项认定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应纳尽纳、程序完备。

 

三、哪些事项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涉及本区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具体包括:

落实国家、本市重大战略部署的任务;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需要较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或多部门协调的事项。

 

四、本区重点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全局性工作,以及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专项工作。

 

五、哪些文件属于重要文件?

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的全局性政策文件、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多部门协同制定的重要部门规范性文件。

 

六、重大公共政策涵盖哪些领域?

包括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政策,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城市治理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以及首创性改革、重大开放政策等。

 

七、重大投资项目包括哪些类型?

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心工程、民生实事项目,以及高耗能或环境影响显著的建设项目。

 

八、重大行政决策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各责任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区政府办公室申报决策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九、如何保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通过邀请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居民代表参与意见征集,在公众参与联系点公示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保障公众参与。

1. 您的性别?
2. 您的年龄?
3. 您的学历?
4. 您是否了解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5. 您比较关注《管理办法》对哪类决策事项的规范?
6. 您比较关注《管理办法》中哪类事项的认定?
7. 您认为决策风险评估应重点包括哪些内容?
8. 您对《管理办法》的制定还有哪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