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工作,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升决策事项认定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应纳尽纳、程序完备。
三、哪些事项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涉及本区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具体包括:
落实国家、本市重大战略部署的任务;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需要较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或多部门协调的事项。
四、本区重点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全局性工作,以及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专项工作。
五、哪些文件属于重要文件?
区委区政府联合印发的全局性政策文件、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多部门协同制定的重要部门规范性文件。
六、重大公共政策涵盖哪些领域?
包括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政策,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等城市治理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以及首创性改革、重大开放政策等。
七、重大投资项目包括哪些类型?
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心工程、民生实事项目,以及高耗能或环境影响显著的建设项目。
八、重大行政决策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各责任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区政府办公室申报决策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形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同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九、如何保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通过邀请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居民代表参与意见征集,在公众参与联系点公示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保障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