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答:从2023年7月1日起,本市2023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2055元调整到2175元,增加12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17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74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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