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仲裁院与嘉兴市仲裁部门互聘仲裁员,助推长三角劳动争议协同一体化发展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9日

长宁区仲裁院与嘉兴市仲裁部门互聘仲裁员,助推长三角劳动争议协同一体化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妥善处理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2020年底长宁区仲裁院与浙江嘉兴、江苏连云港、安徽安庆三地仲裁部门签订共建协议,就调解仲裁机构在案件受理、案件移送、调查取证及文书送达等业务领域开展合作。2023年,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发布《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为进一步推动该规范的落实落地,近日,长宁、嘉兴两地仲裁院召开交流座谈会暨仲裁员互聘仪式。双方介绍了两地当前仲裁调解工作的总体情况,交流了在劳动矛盾多元化解、群体性争议调处、案件跨省联合办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会上,来自嘉兴市仲裁院、嘉善县仲裁院、嘉善港区仲裁委、长宁区仲裁院的仲裁员代表分别接受了互聘。通过仲裁员跨区域互聘制度,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案件异地审理、巡回审理、联合调处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劳动争议就地就近化解,有效破解劳动者维权“来回跑”的难题。

近年来,长宁嘉兴两地仲裁部门依托党建引领和长三角协同一体化机制,积极开展支部联组学习、仲裁员培训交流,多维度提升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探索跨区域案件联合调处机制,对公司注册经营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涉及长宁嘉兴两地的案件,在管辖受理、联合调解、法律适用统一方面加大协同联动,形成服务一体、制度衔接、政策协调的办案新格局。

下一步,两地仲裁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赋能劳动争议调处提质增效,持续构建长三角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和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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