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二)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二)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经审核,现对我区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二)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附件: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二)公示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二)公示 .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