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三)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2025年度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
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三)公示
根据《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宁区促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规〔2023〕1号),经审核,现对我区2025年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附件:2025年度使用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评价补贴(三)公示.pdf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