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一)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经审核,现对我区2025年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一)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附件:2025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一)公示 .pdf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