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一)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经审核,现对我区2025年使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一)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附件:2025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费用补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一)公示 .pdf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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