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使用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一)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根据《长宁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长人社〔2023〕40号),经审核,现对我区2025年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联系人:温永军
联系电话:22050713
附件:2025年度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职工自主培训补贴(一)公示.pdf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