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培训补贴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0号)和《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宁区促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规〔2023〕1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区相关政策规定申请长宁区培训补贴的5户企业、377人,共计38.53万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政策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2218767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0号)和《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宁区促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人社规〔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到2026年1月30日。
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补贴公示(2026年1月).pdf
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