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5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沪人社力〔2025〕374 号),现将长宁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5年度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pdf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