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技术支撑、强化服务指导——长宁区新化学物质持证单位管理稳步推进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按照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长宁区进一步深化新化学物质持证企业对新办法的贯彻落实。
1、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召开辖区内新化学物质持证单位关于新办法宣贯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对辖区内新化学物质持证企业进行全覆盖宣贯。
2、强化技术力量,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技术支撑,对辖区内42家新化学物质持证企业就贯彻落实新办法进行服务指导。
3、开展现场指导,对辖区内15家常规申报新化学物质持证企业是否依照要求进行首次活动报告和年度报告、活动记录台账、实际使用量是否超登记量、是否存在应报未报等落实情况进行上门指导。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新化学物质持证企业日常检查工作,不断加强新化学物质监管,防范环境风险,为防止新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做好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