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10月9日下午,长宁区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岑福康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委办局、各街镇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传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议、上海市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通报长宁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编制、整改工作专班组建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区建管委、新泾镇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岑福康同志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督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的重要抓手,做到整改工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二要进一步正视短板弱项,深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全面深入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完善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举措。要紧紧咬住目标节点,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加强举一反三,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形成一批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推动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的解决。
三要进一步注重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将督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等充分结合,打造长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色亮点,以高品质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
四要抓好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即刻启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形成常态化空气质量保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精准聚焦污染源清单、应对措施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按照气候和污染特征精准施策,加强移动源、固定源、扬尘源、生活面源的统筹治理,强化巡查和执法,不断提升区域空气质量水平。
接下来,长宁区将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