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技能、保安全、促发展——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安全领域环境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帮扶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近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区生态环境安全领域内的危废产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新化学物质持证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分别开展了4场环境管理业务培训,旨在通过培训和现场咨询帮扶,不断提高企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自主环境规范化管理技能和水平,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涉企行政检查范围和频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单位集中精力放心谋发展。全区近400家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培训。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体系解读和业务培训
上海市固化中心专家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为切入点,详细解读产废单位须履行的“1238”主体责任——1份信息公开、2个专项工作、3处设施管理、8项责任制度,并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产废单位在危废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并现场为产废企业答疑解惑。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工作要点宣贯
医废管理技术帮扶团队详细介绍了医疗机构医废安全管理要点,围绕医废管理责任制度、医废产生申报制度、医废源头分类制度、医废贮存标识制度、医废管理台账制度、医废收运转移制度等方面开展了专项培训指导。
新化学物质持证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培训
上海市化工院监测有限公司技术专家立足新污染物治理的严峻形势,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重点解读《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等相关政策法规条款和制度要求。针对新化学物质持证单位,培训内容细化至环境管理登记备案流程、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上下游信息规范传递、首次活动报告填报等实操要点。
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培训
上海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专家就如何做好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信息维护,以及维护中难点问题进行实操指导;结合《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浅出解读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并通过“以案说法” 剖析辐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此外,第三方环境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单位还介绍了下一阶段即将开展的核技术利用单位2025年度评估报告核查技术帮扶的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管理台账。
二是要加强培训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消化吸收,会后需在企业和单位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进一步的宣贯和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和环境管理专业技能;
三是要对照培训内容,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主动发现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保障环境安全。
下一步,长宁区将开展危废、医废、新化学物质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入户评估工作,对相关单位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严格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环境安全领域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环境风险,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