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2026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
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线索移送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4月16日,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召开2026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区检察院、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等单位出席会议。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流程,重点介绍了职责分工、案件线索筛查、案件办理流程等内容。与会单位围绕线索认定、办案时限、“一案双查”办理流程等内容展开深度研讨和充分交流。
会议强调:
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落到实处。
二是要应排尽排、强化线索筛查,各单位要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做到“应排尽排”,及时对接并移送案件线索。
三是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针对赔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加强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积极探索解决路径,为保护长宁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长宁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长宁区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全面梳理汇总各部门报送线索,并及时启动索赔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