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全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为保障城区生态环境安全,近期,区生态环境局聚焦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新化学物质、核与辐射等重点监管领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排查、现场管理核查、业务帮扶指导和政策法规宣贯等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一、抓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推动隐患闭环整改逐项落实

扎实推进2026年度长宁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本年度覆盖全区80家产废企业。截至目前,已完成36家企业现场评估,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与台账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梳理各类环境问题及安全隐患。排查问题主要集中在危废出入库台账填报记录不完善、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公开、危废仓库标识张贴不规范、贮存分区管理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通过制定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后续将持续推进剩余产废单位现场评估,强化整改后续核查,稳步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环境安全风险持续下降。

二、夯实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集中收运体系,保障医废及时合规处置

聚焦辖区牙科诊所、卫生室等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医废产生、分类暂存、移交转运等薄弱环节,强化日常巡查督导,压实医疗机构主体管理责任。持续规范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统一收运机制,严格执行无医废零报告制度,有医废落实48小时完成一次清运的频次要求。在保障收运频次的同时,常态化督促小型医疗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废暂存点设置、包装封装、台账记录、标志标识等管理要求,严防医废流失和违规丢弃等安全风险,补齐小型医疗机构医废管理短板。

三、深化核技术利用持证单位环境监管,多维度落实辐射环境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开展辐射年度评估报告审查。对辖区内24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提交的年度评估报告,逐家逐项核查报告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实时响应企业填报疑问,开展政策答疑指导,明晰填报标准。二是资料审查与现场执法联动。依托审查数据,筛选问题突出、风险等级较高企业,梳理重点核查名单,为一线现场执法检查提供靶向依据,目前已立案查处核技术单位4家。三是组建专业技术团队,落实隐患甄别和整改指导全流程跟踪服务,助力企业整改辐射安全隐患。四是常态化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申报平台线上数据审核,指导持证单位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平台填报数据真实规范,实现辐射风险源头管控。在近期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数据质量专项督办中,长宁区顺利实现系统问题数清零。

四、强化新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新污染物环境安全可防可控

围绕新版《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修订落地实施需求,对全区近100家涉新化学物质登记和备案单位开展专项培训,特邀行业领域专家开展授课。重点解读新规修订要点,对比新旧管理政策差异,引导企业管理人员吃透法规细则,更好履行主体责任。筛选40家左右单位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现场核查和技术帮扶,重点核查新化学物质登记备案、风险点辨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上下游信息规范传递、首次活动报告等内容,当场提供技术指导,帮扶企业即知即改、完善管理制度,补齐各环节管理漏洞,从源头防范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统筹推进危废、医废、辐射、新化学物质四个领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加快评估核查和技术帮扶进度,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督办,推动排查隐患问题的闭环清零,持续筑牢辖区全域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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