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召开行政执法质效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法典精神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9月1日,区生态环境局召开行政执法质效工作会议。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局相关科室、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及各中队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局执法与宣传教育科介绍了2026年1-7月局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和202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质效自评结果,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就涉企行政检查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展作了进一步交流,各中队围绕当前执法工作展开深入讨论。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准确把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照行政执法质效关键,对标全区、全市先进水平找差距、补短板,以过硬执法实绩服务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要严格规范,全面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三要强化保障,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紧盯关键指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要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提高行政检查质效。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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