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管效能,守牢安全底线——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和辐射安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培训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2025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十周年。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更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息息相关,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领域。为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效能、筑牢城区环境安全屏障,4月25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和辐射安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培训会,局领导班子和局系统从事辐射相关工作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聚焦《2025年上海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25年度上海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等内容,特别邀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贺佳婕同志作专题授课。围绕核安全观和核安全工作要求、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关键内容、辐射安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国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数据库运行保障等方面,贺佳婕同志展开深入解读,对照分类分级办法实施后可能遇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从后续优化辐射行政审批、强化辐射许可核查、提高辐射监测能力、提升辐射监管效能四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培训结束后,贺佳婕同志还就辐射审批线上线下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指导。
会议要求
一是振奋精神、正视问题。结合“学思想、转作风、提能力”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分析辐射监管和考核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并坚持举一反三,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提升效能、精准防控。要深刻把握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类分级管理、辐射安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实质,科学开展分级评估,确定分级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做好精准防控,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做到“无事不扰”,又做到“有事必究”。
三是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主动对接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执法总队和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完善内部辐射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合力排查辐射风险隐患,织密辐射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