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讲座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锤炼过硬法治思维、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区生态环境局近期启动年度系列法治培训,以法治力量护航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法治培训首期主题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4月28日,区生态环境局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讲座,会议邀请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梓太教授作题为《走向生命道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意义》的专题辅导。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主持会议并讲话,局系统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张教授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背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意义”“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历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模式:适度化”“生态环境法典的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法典的中国特色”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意义,让局系统全体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对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围绕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法典,会议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学习贯彻法典。

二、坚持学用结合,确保法典学习走深走实。准确把握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法典学习与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举措。

三、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法典施行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谋划,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契机,进一步梳理执法工作流程,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执法工作与法典要求同频同步,以法治护航美丽长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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