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长劳人仲(2025)办字第2875-2877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兰拳德(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郝强、曹德仙、黄杰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案号:长劳人仲(2025)办字第2875-2877号],申请人郝强、曹德仙、黄杰已于2026年2月10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本会研究,予以批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