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以享受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就近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上海市敬老卡(老年综合津贴)申请登记表》。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如下:
(一)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二)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三)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四)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五)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