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户籍的低保老人,低收入老人和无业老人和本区户籍65岁以上持敬老卡在助餐点进行消费的长宁户籍老人可享受助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区户籍的低保老人,每人每餐4元;本区户籍的低收入老人和无业老人:每人每餐2元;本区户籍65岁以上其他老人:每人每餐1元。助餐补贴不以现金方式发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前往长者食堂、助餐点、长者餐桌等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使用敬老卡就餐,在敬老卡专用POS机上刷卡时直接抵扣相应的补贴金额。